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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公告

发布时间:2018-07-18  浏览:7018次

根据青岛市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青岛宏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达成的债权转让安排,青岛市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已将关于陈斌、谢耘飞、罗炯、戴佳琦、李曦伟、钱筝秋的6笔债权相关资产、主债权及相关贷款合同、抵押合同、还款计划和其他相关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转让给青岛宏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岛市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和青岛宏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特公告通知与该等债权有关的借款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


标的债权清单(截至201753日)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客户名称

本金余额

欠息

本息合计

1

陈斌

4,000,000.00

321,066.63

4,321,066.63

2

谢耘飞

2,900,000.00

164,718.89

3,064,718.89

3

罗炯

1,200,000.00

66,558.69

1,266,558.69

4

戴佳琦

4,000,000.00

246,398.03

4,246,398.03

5

李曦伟

4,100,000.00

216,477.13

4,316,477.13

6

钱筝秋

2,100,000.00

13,438.76

2,113,438.76

合计

18,300,000

1,028,658.12

19,328,658.12

(欠息金额以司法机关确认的数额为准)


青岛宏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该等债权的受让人,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或其承继人,自公告之日起立即向青岛宏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履行主债权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项下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若借款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继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倩                   联系人:陈晓倩

联系电话:0532-83260823        联系电话:0532-83260825

青岛市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青岛宏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18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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